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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银行开通泰达荷银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9年0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从2009年1月15日起开放中国银行所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其三只子基金分别为:泰达荷银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201)、泰达荷银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202)、泰达荷银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203))、泰达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204)、泰达荷银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2205)、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162206)、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208)、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2209)和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62210,C类:162299)之间的转换业务。

      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此前已经在中国银行开通。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见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三、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ated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 698 8888(免长话费)、010-66555662进行查询。

      2.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 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boc.cn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2、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公司网址:www.aateda.com

      特此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