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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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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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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09年0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08-05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7,308.19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7,308.19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9 年1月16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34,51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5,500万股,并于2008 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40,010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杨林、傅林中、朱张泉和唐吉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Z&P ENTERPRISES LLC、绍兴市中宇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钱昂军、陈东、曹建国、汪鸣、王虎、赵学龙承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东、曹建国、汪鸣、钱昂军、杨林、王虎、朱张泉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述股东承诺:其于2007年因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新增的股份,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009年1月8日,自然人股东曹建国、汪鸣、陈东、钱昂军、王虎、赵学龙承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09年1月16日解禁流通之日起延长锁定期两年至2011年1月16日,在2011年1月16日之前不减持其所持有公司的任何股份。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9 年1月16 日(星期五)。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7,308.1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27%;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308.1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27%。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

    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备注
    1Z&P ENTERPRISES LLC120,317,50070,775,00070,775,000 
    2绍兴市中宇金属物资有限公司3,921,7302,306,9002,306,900 
    合 计124,239,23073,081,90073,081,900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股)本次变动后
    增加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45,100,000 73,081,900272,018,1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71,412,870 2,306,900169,105,970
    4、境内自然人持股53,369,630  53,369,630
    5、境外法人持股120,317,500 70,775,00049,542,500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高管股份    
    8、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5,000,00073,081,900 128,081,900
    三、股份总数400,100,00073,081,90073,081,900400,100,000

    五、备查文件

    1、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