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证监局明确年报披露各方责任
2009年0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海英
⊙本报记者 张海英
日前,黑龙江证监局组织召开“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08年报披露监管会议”。来自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9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传达落实了证监会年报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2008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确保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针对2008年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黑龙江证监局强调:一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市公司董事长作为年报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负总责,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注册会计师要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严守客观公正底线,要合理安排审计时间,如期向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报告,要把握审计重大风险点,提高审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要做好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沟通,提高沟通的及时性,切实担负起给投资者一份真实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受托责任和社会责任;三是黑龙江证监局将加大现场检查工作的力度,对年报审计监管将采取约谈、现场审计同步监管、查阅审计工作底稿、现场检查等措施。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公司,将加大现场检查的次数和力度。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立即采取措施严肃处理。
黑龙江证监局还通报了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