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元月12日,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董事会决议,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由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4名关联方董事朱胜杰、孙勇、田汉雄、戴智伟回避了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非关联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经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同意关于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瀛浦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普润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签署有关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的议案。该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09-002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元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09-002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为关联交易:是
·交易内容: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瀛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浦公司”)与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投资”)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普润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润公司”)签署有关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借助金丰投资和普润公司丰富的销售代理经验,强化瀛浦公司有关项目的销售力度,加快资金回笼
一、关联交易概况
2009年元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瀛浦公司与金丰投资及其控股子公司普润公司签署有关周浦项目(即印象春城)二期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的议案,总代理佣金(含策划费用)为销售总额的1%。
周浦项目位于上海南汇区周浦镇,南至周邓公路,北至关岳路,东至周园路。项目性质为住宅,总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瀛浦公司为该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号
法定代表人: 朱胜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8,029,952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侨汇房、商品房设计、建造、买卖、租赁及调剂业务,各类商品住宅的配套服务;房屋装修及维修业务;建筑材料经营。
2、上海瀛浦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瀛浦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汇区康桥镇沪南公路2502号409室—95座
法定代表人:戴智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及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咨询;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松林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阮人旦
注册资本:人民币390,227,810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新型建材、楼宇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住宅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环境绿化包装,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置换、咨询,建筑设计装潢,休闲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房地产经纪(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4、上海普润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普润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945弄22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奚智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涉及许可证凭证经营)。
瀛浦公司为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我公司与金丰投资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
三、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瀛浦公司委托金丰投资和普润公司代理《印象春城二期第五街区》商品房销售事宜,本次代理销售房源面积为91034.13平方米(其中包含42822.36平方米的动迁房源),可售车位约330个;该合同商品房销售均价为8300元/平方米,车位销售价格另行商定;根据销售均价计算,销售总价约为4亿元(不包括动迁房源及车位)。
金丰投资和普润公司按合同有关销售进度规定完成销售代理后,本项目总代理佣金(含策划费用)为销售总额的1%(不含动迁房源),动迁房源办理有关手续按700元/套结算佣金;同时,对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均价的部分则按比例分成,即按瀛浦公司70%,金丰投资和普润公司30%的比例结算;此外,为保证此合同的按约履行,金丰投资和普润公司将向瀛浦公司支付销售保证金7500万元。
本合同所约定的代理费用以目前房地产委托代理基本行情确定。
对于《印象春城》的后续开盘项目,在同等条件下,金丰投资和普润公司享有优先销售代理权。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此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朱胜杰、孙勇、田汉雄、戴智伟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瀛浦公司与金丰投资及其控股子公司普润公司签署有关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
五、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借助金丰投资和普润公司丰富的销售代理经验,强化瀛浦公司有关项目的销售力度,加快资金回笼。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元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