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1月12~14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 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也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也未泄漏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2、 经公司向管理层核实,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和重大事项。
3、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的重大信息,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