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141,102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9年1月2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2月1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12月2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月4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除履行法定承诺外,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特别承诺: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2)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三十七个月至第四十八个月内,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东阳光铝前3年经审计的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除履行法定承诺外,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特别承诺: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减持,第二年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5%,第三年累积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0%。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的分配、转增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8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07年末的总股本413,733,39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413,733,394股。该转增方案于2008年5月16日实施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27,466,7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5,207,7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2,259,024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6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42号“关于核准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192号“关于同意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批文;2007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6名机构投资者完成发行2.87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向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发行2.59亿股,发行完毕后,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总股本126,733,394股增至413,733,394股。
3、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 | 历次变动情况 |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 ||||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变动数量 | 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阳之光铝业 | 32,126,696 | 25.35 | 2007年12月24日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87亿股 | 0 | 49,253,392 | 5.952 |
2008年1月23日 | 股权转让 | -7,500,000 | |||||
2008年5月16日 | 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 24,626,696 | |||||
深圳市乳安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2008年1月23日 | 受让阳之光铝业部分股权 | 7,500,000 | 15,000,000 | 1.813 |
2008年5月16日 | 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 7,500,000 | |||||
深圳东阳光 | 0 | 0 | 2007年12月5日 | 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59亿股 | 259,000,000 | 518,000,000 | 62.60 |
2008年5月16日 | 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 259,000,000 |
(1)是否发生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是
股改结束后,公司原控股股东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126,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2007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2.87亿股后,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126,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深圳东阳光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0%
(2)是否发生因股权拍卖、转让、偿还代付对价、其他非交易过户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是
公司股东阳之光铝业于2008年1月16日与深圳市乳安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并于2008年1月23日办理完股份过户手续,股份转让后,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626,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2%。
注1: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于2008年5月16日实施完成后,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9,253,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2%;深圳东阳光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0%。
注2:深圳市乳安投资有限公司受让阳之光铝业部分股权并承诺遵守阳之光铝业做出的限制流通承诺,该部分股份可以在2010年12月7日上市流通。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根据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重天健函[2008]2号《关于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东阳光铝2007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为98,990,800元,偿还累计额为98,990,800元,性质是其它关联资金往来,截止2007年12月31日已全部予以清偿。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基于东阳光铝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阳之光铝业承诺同意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未来若有因本次解禁引起的法律问题,由阳之光铝业承担。东阳光铝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141,10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1月2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 | 4,608,702 | 0.557 | 4,608,702 | 0 |
2 | 成都鸿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4,200 | 0.003 | 24,200 | 0 |
3 | 李晓华 | 169,400 | 0.020 | 169,400 | 0 |
4 | 铁道部成都木材防腐厂多种经营部 | 24,200 | 0.003 | 24,200 | 0 |
5 | 肖翰 | 30,000 | 0.004 | 30,000 | 0 |
6 | 长沙大智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84,600 | 0.034 | 284,600 | 0 |
7 | 其他股改形成限售股股东 | 71,220,612 | 8.607 | 0 | 71,220,612 |
合计 | - | 76,361,714 | 9.228 | 5,141,102 | 71,220,612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基于对于东阳光铝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的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尚未与东阳光铝取得联系,以及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尚需东阳光铝确认,致使公司分批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阳之光铝业承诺,同意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未来若有因本次解禁引起的法律问题,由阳之光铝业承担。东阳光铝分别于2007年1月4日、2007年2月15日、2007年5月10日、2007年7月11日、2008年1月11日、2008年7月16日安排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七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1月4月;
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11,171,120股;
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2月15日;
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3,212,050股;
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5月10日;
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1,451,500股;
公司第四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7月11日;
公司第四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1,021,825股;
公司第五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8年1月11日;
公司第五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7,794,010股;
公司第六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8年7月16日;
公司第六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4,846,050股;
东阳光铝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594,361,714 | -5,141,102 | 589,220,612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
8、其他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594,361,714 | -5,141,102 | 589,220,612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233,105,074 | 5,141,102 | 238,246,176 |
B股 | ||||
H股 | ||||
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33,105,074 | 5,141,102 | 238,246,176 | |
股份总额 | 827,466,788 | 0 | 827,466,788 |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9年1月14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09-04号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12日将原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本公司股份25,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461,000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2009年1月12日,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18,000,000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62.60%;目前,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423,279,885股。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