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月31 日期间的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人民币661亿元、人民币278亿元。上述数据将于中国保监会网站(网址为http://www.circ.gov.cn)公布。
上述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根据中国公认《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 2009-002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月15日上午10:30时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经统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56,0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76%。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高国富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08年度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456,031,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5,456,000,500股,占99.9994%
反对:0股
弃权:31,000股,占0.0006%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