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1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临2009-00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 7 人,代表股份250352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并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出售大同齿轮分公司资产的议案
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不计入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情况下:
表决结果:
同意74963735股,占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建军、管晋宏现场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