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于2009年1月15日上午9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09年1月5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8年实现合并净利润5,205.05万元,由于以前年度亏损严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及其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内容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且中期现金分红无须审计,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消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对公司2008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2008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5,205.0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842.28万元,每股净资产1.9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5的规定,公司股票符合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故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消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六项须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七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0九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ST三安 编号:临2009-00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五次监事会于2009年1月15日上午11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09年1月5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永瑞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0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对公司2008年度出具了众环审字(2009)003号审计报告。200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参与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审计人员不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8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5,205.05万元,由于以前年度亏损严重,同意公司 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内容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且中期现金分红无须审计,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