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上市公司
  • 6:产业·公司
  • 7:专 版
  • 8:广告
  • 9:书评
  • 11:信息大全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市场
  • T5:艺术财经·专题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9 1 17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2版:信息披露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声 明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变更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
    中国光大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诉讼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业绩预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公告
    2009年01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编号:临2009-3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8,220,939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1月2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1月1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月1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原非流通股东的承诺

    原非流通股东一致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延长股份禁售期的特别承诺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中电投持有九龙电力102,412,197股股份。中电投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中电投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中电投和第二大股东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投”)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无变化。

    2008年1月21日至当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电投和第二大股东重庆建投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核查结论认为:在九龙电力及其限售流通股股东提供的有关资料、说明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限售流通股股东按照法律程序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发生。九龙电力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8,220,93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1月2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本次上市数量剩余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102,412,197102,412,1970
    2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15,808,74215,808,7420
    合计118,220,939118,220,939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102,412,197-102,412,197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15,808,742-15,808,7420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18,220,939-118,220,939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16,279,061+118,220,939334,5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16,279,061+118,220,939334,500,000
    股份总额 334,500,000+118,220,939334,500,000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一月十七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