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09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两参股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即本公司参股10%的北京艾科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将吸收合并本公司参股20%的深圳艾科泰电子有限公司。
以上事项无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1、北京艾科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艾科泰”)
注册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中路10号
注册资本:叁仟伍佰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赫优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业务:电子组合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组装、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和培训等。
股本结构:科泰集团公司持有90%的股份,本公司持有10%的股份。
2、深圳艾科泰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艾科泰”)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综合大楼3楼
注册资本:壹仟捌佰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卢明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业务:电子板卡的开发、设计、生产经营、承包、装配及测试,以及从事电子板卡相关产品的装配等。
股本结构:科泰集团公司持有80%的股份,本公司持有20%的股份。
三、合并方式
本次合并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即由北京艾科泰吸收合并深圳艾科泰。
合并完成后,深圳艾科泰将解散,不再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存在,其全部资产、负债将由北京艾科泰作为存续公司承受。
四、合并主要内容
1、吸收合并后北京艾科泰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分别为12750万美元和5300万美元(分别为北京艾科泰和深圳艾科泰合并前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和)。
2、吸收合并后股东双方的持股比例将根据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确定。
3、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聘请专业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对北京艾科泰和深圳艾科泰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五、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艾科泰和北京艾科泰主营业务基本相同。两家企业合并,能够实现规模生产,降低运营管理费用,为股东带来合理回报。
六、审议程序
1、此次合并内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待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出具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审议并确定持股比例等事宜。
3、本次合并尚需依法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七、其他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