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9年1月19日在公司总部3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杨超,执行董事万峰、林岱仁、刘英齐,非执行董事缪建民、时国庆、庄作瑾,独立董事龙永图、孙树义、马永伟、才让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周德熙、魏伟峰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超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经营管理主要情况及2009年经营思路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峰总裁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委派刘乐飞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并免去其首席投资执行官职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刘乐飞先生在任内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09-00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1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9年1月19日在公司总部29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夏智华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公司监事会专项调研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