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09年1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裁提名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万林义先生的提名,聘请汪平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三年,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高管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合法。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7年11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等五项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07年11月23日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刊登于2007年11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07-L53号公告。
2008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修改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增发A股有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08年9月25日公司200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刊登于2008年9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08-L45号公告。
截止目前,由于国内证券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公开增发的融资成本大幅增加;同时,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所在区域的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成交量萎缩,使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景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经过慎重考虑,认为继续推进公开增发A股股票工作可能无法实现原定目标,因此研究决定,放弃实施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方案。
本项议案尚须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自股东大会批准日起,公司在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同类事项。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高管人员简历
汪平华先生,1971年出生,1989-1993年就读于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教育专业学士学位;1993-1996年就读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008年至今,于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攻读人文地理学在职博士。1996-2001年任职于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2001-2004年任职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04-2006年任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房屋权属处副处长;2006-2008年任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主任。汪平华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9-L0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
□ 亏损
□ 扭亏
□ 同向大幅上升
√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 2008年1月1日—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月1日— 2007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净利润 | 约45,000千元 | 183,326千元 | 下降:50%-100% |
基本每股收益 | 约0.08元 | 0.39元 | 下降:50%-100%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预计公司2008年1-12月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下降50%-100%;主要原因为: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另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较大幅度下降,也是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的重要原因。如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比目前预测有所偏差,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08 年1-12月份公司业绩具体数据,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