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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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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6版:信息披露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证券2008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在中国货币网披露的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2月经营月报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业绩预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业绩预警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分行开业获吉林银监局批复的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变更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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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9-L0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09年1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裁提名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万林义先生的提名,聘请汪平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三年,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高管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合法。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7年11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等五项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07年11月23日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刊登于2007年11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07-L53号公告。

    2008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修改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增发A股有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08年9月25日公司200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刊登于2008年9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08-L45号公告。

    截止目前,由于国内证券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公开增发的融资成本大幅增加;同时,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所在区域的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成交量萎缩,使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景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经过慎重考虑,认为继续推进公开增发A股股票工作可能无法实现原定目标,因此研究决定,放弃实施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方案。

    本项议案尚须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自股东大会批准日起,公司在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同类事项。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高管人员简历

    汪平华先生,1971年出生,1989-1993年就读于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教育专业学士学位;1993-1996年就读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008年至今,于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攻读人文地理学在职博士。1996-2001年任职于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2001-2004年任职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04-2006年任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房屋权属处副处长;2006-2008年任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主任。汪平华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9-L0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

    □ 亏损

    □ 扭亏

    □ 同向大幅上升

    √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2008年1月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月1日—

    2007年12月31日

    增减变动(%)
    净利润约45,000千元183,326千元下降:50%-100%
    基本每股收益约0.08元0.39元下降:50%-100%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预计公司2008年1-12月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下降50%-100%;主要原因为: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另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较大幅度下降,也是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的重要原因。如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比目前预测有所偏差,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08 年1-12月份公司业绩具体数据,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