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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要害在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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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要害在定价机制
    2009年0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周明浩
      现行定价机制的核心是机构询价,出发点是希望通过专家来给新股制定一个合理的价格。但从2008年风云变幻的全球金融市场看,市场中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专家。现有机构询价制度除了能给询价机构自身带来20%的新股外,看不出有什么实际作用。或许,让股份公司根据同类别股票平均市盈率自主决定发行价是个不错的选择。

      ⊙周明浩

      

      在2009年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尚福林主席将深入推进发行制度改革列为年内的一项重点工作。会后,尚主席又在《求是》杂志中撰文,再次强调要深入推进发行制度改革。但与一般观点不同的是,尚主席把改革侧重点放在了完善股票价格形成和承销机制上,应该说,这切中了当前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要害。

      对于现有的新股发行制度,专家、学者和投资者一再呼吁要改革的,无非是发行方式和定价机制这两个方面。但从近几年的实践看,这一制度的真正软肋还在定价机制上。

      笔者认为,现行的新股发行方式是从多年实践中获得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相对公平合理的一种方式,改革的迫切性不是很强。而其他所谓的替代方式其实都有不可克服的致命缺陷。就拿目前呼声最高的“一户一签”和“市值配售”这两种方式来说吧,“一户一签”在香港市场行得通,因为香港股市开户数较少,总共才上百万户。而沪深股市现在的开户数就将近1.5亿,将来还会增加。即使按一签一百股计算,要满足一户一签,就需要每次发行百亿股规模的巨无霸才行。也许有人会说,沪深两市的活跃账户比例并不高,申购新股的账户或许并不会有那么多。然而,只要“新股不败”神话不破,谁也不能保证那些休眠账户什么时候会突然苏醒,更别说许多休眠账户原来就是为打新而开立的。至于“市值配售”,2002年至2005年,曾经试行过,其结果如何大家都很清楚,一级市场的资金并没有流到二级市场来,二级市场却依旧每况愈下。其实推行市值配售的前提和假设本身就是错误的。一级市场的资金是风险厌恶型资金,不可能进入只有搏差价才能获利的二级市场。而在熊市中以一级市场的收益来弥补二级市场之损失从而留住投资者的想法就更加天真了,这就好比一个饿极了的人拿了一把刀,剜了自己大腿上的一块肉,边吃边说道:“我没有任何损失,全在我肚子里了。”这个人的结局可想而知。另外,现在若要恢复市值配售,还将面临全流通这样一个新问题。随着限售股的不断解禁,新股发行中的大部分将会落到像中石油大股东这样的庞然大物手中,中小散户的中签概率估计只会向福利彩票靠拢。

      既然发行方式目前来看没啥新的选择,那发行制度改革的侧重点就必然落在定价机制上。现行定价机制的核心是机构询价,其出发点是希望通过专家来给新股发行制定一个合理的价格。但从2008年风云变幻的全球金融市场看,市场中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专家。谁能预测出石油期货会从7月的147美元急泻至年底的不足40美元?谁又能看出商品货币澳元急涨急跌的态势,让中信泰富也身陷其中?而市场真的没有所谓专家,那机构询价制度就缺乏存在的依据了。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现有的机构询价制度除了能给询价机构自身带来20%的新股外,看不出有什么实际作用。笔者以为,让股份公司根据同类别股票平均市盈率自主决定发行价也许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尽管《证券法》规定的承销方式有代销和包销两种,但所有的新股承销都是余额包销。在新股不败的氛围中,这种方式还从未受到过市场的冲击。但要在目前的市道中顺利发行新股,就必须打破天下一统的包销制,引进发行失败机制,迫使股份公司重视和参与发行价格的制定,使之经得起市场的考验。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善承销机制是定价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补充。

      推行发行制度改革,当务之急就是要恢复新股发行。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改革。也许有人要担心在目前的市道中发行新股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局面。但有句话说得好,没有卖不出去的东西,只有卖不出去的价格,只要我们积极完善新股定价机制,新股发行就只会给市场带来正面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