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业内了解到,部分拿到“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标体系(暂定稿)”的期货公司已经从自有客户中寻找进行合适的人员进行试点。或许是出于平稳推出股指期货考虑,这套准入机制设计得非常严格。不少期货公司负责人担心,过于严厉的准入机制可能会影响股指期货上市后的成交量。
“如果严格执行这套开户制度,客户的意见恐怕会很大。”面对极为繁琐的验证程序,期货公司相关负责人纷纷抱怨准入机制是不是过于严厉。业内人士表示,按照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的开户流程,单个投资者完成开户程序的时间大约是半小时;而在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后,完成整个开户流程至少需要1至2周。
“像股票对账单、工资流水单、纳税证明、个人信用报告这类重要文件,客户通常都不愿提供。”一不肯透露姓名的期货公司总经理私下对记者表示,个人投资者最怕麻烦,也有些人会觉得这些文件涉及个人隐私。
“水至清则无鱼。现在我们最担心的是,过于严格的准入制度将相当一部分投机者挡在市场外,会不会导致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不足,从而影响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此外,会不会有部分期货公司贪图眼前利益,帮助客户造假、蒙混过关。如果是这样的话,再严厉的准入制度也形同虚设。”
业内人士指出,股指期货投资者准入制度的有效执行,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期货公司的自律。事实上,美国次贷危机诞生的根源,恰恰是由于一些金融机构利欲熏心,创造出了“次级抵押贷款”,让那些因信用记录不好或偿还能力较弱而被银行拒绝提放贷的人有机会申请到住房抵押贷款,最终演化为全球金融危机。
但也有一些专家认为,执行严格的投资者准入制度有助于加快股指期货推出的步伐。“监管部门始终担心中小散户无法承受因期指剧烈波动而造成的客户权益变化。因此,管理层希望通过进一步提高进入门槛的方式甄选出合格的股指期货投资者。而所谓合格,就是指有能力承担价格波动风险的、不会因为期货交易失败而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的投资者。当这一问题不再成为管理层顾虑的重点后,推出股指期货也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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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合格投资者,是指经培训和验证,符合条件并适合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实际上,合格投资者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一些特定的市场都有界定合格投资者,对参与市场的投资者进行限制的做法。例如,国外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为自然人时,通常应当是富有的合格投资者。美国《1933年证券法》就对合格投资者的条件进行了相应规定。在国内,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定义合格投资者为“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同时也规定了具体的条件等等。
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存在较大的差别,对投资者的专业性要求较强,并不适合所有的股票投资者参与。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前,引入合格投资者,对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进行一定的培训和限定,有利于股指期货平稳而顺利的推出,长远来看也有利于构建理性的股指期货投资者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