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证监局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监管
2009年0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冬北)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辖区监管责任制的工作要求,2009年吉林证监局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做好事前沟通指导、事中监督检查与事后审阅评析三个阶段工作。
一是事前沟通指导,将通过约谈审计项目负责人的方式通报上市公司日常监管信息和疑点,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审阅审计计划后,对于不符合审计准则要求,明显流于形式,不能对审计工作起到指导作用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要求予以补充和完善,重新报备。
二是事中监督检查,在审计工作进入外勤阶段后,将对审计工作进行同步跟踪监管。对重点关注类审计项目,以现场监管为主,主要采用现场询问项目负责人,查阅审计工作底稿,了解重点事项审计程序执行情况等方式。对非重点关注类审计项目,以非现场监管为主,通过电话沟通、约见谈话和调阅审计工作底稿等方式进行。
三是事后审阅评析,通过事后现场专项检查,全面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的执业质量。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对年报审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包括谈话提醒,下发监管意见函、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上市公司更换审计机构,建议下发警示函及认定不适宜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监管措施。(冬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