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月12日以书面传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月19日在公司本部2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蔡鸿生董事长主持。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东方国际集团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8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长宁支行向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委托贷款8000万元,贷款期限二年;年利率为8%,利息按季结算,银行手续费共为万分之五(即肆万元整),由本公司承担,并于贷款资金划拨后一次性支付。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借款人外贸公司按期支付借款本息,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本金及利息时,由保证人东方国际集团在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归还到期日起十日内以货币资金形式代为偿还。
因外贸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临2009-002关联交易公告);并且由于200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向外贸公司提供委托贷款7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董事蔡鸿生、徐建新、强志雄、邢建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以上议案。
二、决定于2009年2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2月9日下午1时
2、会议地点:本公司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向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9年2月2日下午3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09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
电话:021-62785521 传真:021-62784020
(五)其他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19日
附件一: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临时股东大会会,并按我单位(个人)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向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09-002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长宁支行向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委托贷款8000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二年;贷款年利率为8%,利息按季结算;银行手续费共为万分之五(即肆万元整),由本公司承担,并于贷款资金划拨后一次性支付。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为本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借款人外贸公司按期支付借款本息,并在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本金及利息时,由保证人东方国际集团在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归还到期日起十日内以货币资金形式代为偿还。
因东方国际集团持有本公司209,253,275股股份,占65.39%,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外贸公司系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2009年1月19日召开的四届十次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蔡鸿生、徐建新、强志雄、邢建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上述议案。
由于200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向外贸公司提供委托贷款7000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止,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已达到本公司净资产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借款人基本情况及资金用途
外贸公司成立于1988年1月1日,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进口一二三类和出口二三类商品,技术进出口,转口贸易,独联体及东欧易货贸易,三来一补及中外合资合作,钢材,有色金属,生铁,塑料,化工原料,医疗器械及日用工业消费品外转内,国际招标,邮购,汽车,开展燃料油的自营进口业务,百货零售,社会经济咨询,化妆品销售。
2007年外贸公司的进出口总额(不包括5.29亿美元的转口贸易)为22.7亿美元,在上海市“2007年度企业进出口额前100名排行榜”位居前列,获2007年度进出口百强企业金奖。
经审计,2007年12月31日外贸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7.70亿元,股东权益为4.11亿元。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30.53亿元,净利润为9884.49万元。截止2008年12月(未经审计),外贸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26亿元,实现净利润7111.71万元。公司最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由于外贸公司08年四季度起,进口业务有所萎缩,出口业务增长较快,因而造成流动资金偏紧的状况, 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外贸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
2、借款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8亿元,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和代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
2007年集团的进出口总额为46.45亿美元,较2006年增长5%,其中:出口总额为31.78亿美元,进口总额为14.67亿美元。2007年集团的海运进出口箱量为74万多TEU,较2006年增长13%;空运进出口量近12万吨,较2006年增长近15%。
经审计,2007年12月31日东方国际集团的资产总额为119.08亿元,负债总额为78.94亿元,股东权益为40.14亿元。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83.71亿元,净利润为34586.28万元。最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的目的:公司存量资金较为充沛,通过此次委托贷款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闲置资金的盈利能力,并且东方国际集团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提高了委贷资金的安全性。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1)收益情况:扣除相关费用后,上市公司通过委托贷款,可获得利息收入1205万元(2)风险情况:债务人外贸公司目前面临的资金周转问题,主要是源自国际金融形势变化及部分贸易合同急需资金支持等因素。在委贷期限的两年中,尚不能预料这些情况能否改善。但是,由于东方国际集团对外贸公司按时、足额还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认为,本委托贷款事项的风险较小,资金安全有所保证。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霍佳震、惠熙荃、吴大器就本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对关联方委托贷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上市公司闲置资金的盈利能力,决策程序合法、公正,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要求上市公司密切关注此项委托贷款的使用情况,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