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月19日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小兰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数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自2006年以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了科学、专业的审计服务,为公司内控管理的完善和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繁忙的原因,经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为本公司提供2008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公司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08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4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09年1月12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改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决议》。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决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鉴于此,同意公司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9年 2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三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09-04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五)股权登记日:2009年1月23日
(六)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9年1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披露于2009年1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1、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应于2月4日16:30分前将登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
2009年2月4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北京管理总部。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戚濛青 刘愔
电话:010-82890385
传真:010-6296734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西路28号
邮编:100085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注册号(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表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