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柯瑞特种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1000万元,累计1000万元。
3、本次担保被担保人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4、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000万元。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柯瑞特种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95%的控股子公司,主营汽车尾气净化用蜂窝陶瓷载体及相关产品,因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一年。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南京柯瑞特种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柯瑞特种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高淳县经济开发区荆山路南侧,邮政编码:211300,法定代表人:孔德双,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特种陶瓷及陶瓷制品制造、销售。
被担保人公司2008年度财务状况:资产总额:32564836.87元,负债总额:12796755.79元(负债中无贷款及一年内到期的负债),资产负债率:39.30%,净资产:19768081.08元,净利润:-282782.45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全体9位董事一致通过意见,认为:汽车尾气净化用蜂窝陶瓷载体项目是公司的重点发展项目,同意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1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