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0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棱光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9-07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为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87,415,950股,持股比例69.67%。
2008年7月20日和2009年1月20日,建材集团分别与本公司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拟以其持有的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认购本公司新发行的股份20,999,317股。交易完成后建材集团将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8,415,267股,持股比例上升至71.87%。该交易事项已于2009年1月2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的要求,建材集团已就上述交易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