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劝业场酒店有限公司
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我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河北劝业场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劝业场酒店”)报告:劝业场酒店已于2008年12月31日向深圳市华元通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元通泰”)发出了关于解除2005年1月1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函,鉴于2006年以来华元通泰欠付劝业场酒店租金,劝业场酒店董事会经研究决定,根据上述《租赁合同》第二条约定解除《租赁合同》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22日
股票简称:S*ST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09-002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欠付大股东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款项专项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3年至2005年,鉴于公司当时资金无法正常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本着扶持公司渡过困境、做大做强主业的目标,公司大股东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公司(2008年3月更名为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氟化学”)与我公司分别于2003年3月20日、2004年1月1日和2005年1月1日签订三份借款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人员安置任务以及增加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华星氟化学将在合同签订当年,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向我公司提供借款支持,在该额度内提供的资金借款,不计算资金占用费;我公司应保证借款资金的专款专用及安全性,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告知华星氟化学;若我公司资金状况明显改观,已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我公司应尽快归还借款。上述借款协议的借款额度分别为:2003年人民币4500万元、2004年人民币4200万元、2005年3800万元。截至2005年底,公司共向华星氟化学借入人民币12637.24万元(其中2000万元为2002年借款),偿还人民币3100.39万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9536.85万元。2006年至2008年,为支持我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华星氟化学又陆续向我公司提供了部分借款,其中:2008年10月30日,为支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后续工作,华星氟化学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45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分批分次向华星氟化学累积借入人民币152,127,171.28元,累积偿还金额为人民币45,610,911.42元(已含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华星氟化学豁免公司债务的1400万元),公司向华星氟化学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6,516,259.86元。
由于工作人员及管理层的疏失,公司仅在历次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其他应付款的当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中列示出欠付华星氟化学款项金额,并在附注中做了说明,未曾就欠付华星氟化学款项情况进行过专门的情况说明及公告。在此,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工作失误向广大股东及关心我公司的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引以为鉴,做好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
另,鉴于公司向华星氟化学借款余额已达人民币106,516,259.86元,且借款时间已很长,双方约定,除单笔签署另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协议外,其余款项在公司资金状况明显改观,且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尽快归还借款。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22日
股票简称:S*ST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09-003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08年12月19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相关会议表决结果已刊登在2008年12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08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上证公字[2008]3号),同意我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目前,与股改方案实施有关的手续仍在办理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