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修改提案和否决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出的会议通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9年2月3日在贺州市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温昌伟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96,377,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8%,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6,032,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65%,无限售流通股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44,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6,377,25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国海证券股权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资产与负债置换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1月24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以96,377,25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方式吸收合并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1月24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以96,377,25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海证券向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支付4000万元补偿款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1月24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以96,377,25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参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1月24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以344,367票赞成(关联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回避表决),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要求,公司需要将期限超过三年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1月24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以96,377,25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1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余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余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桂东电力现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记录;
2、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