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改方案中的“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将分成两个步骤逐步实施:第一步,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0股;第二步,除华星氟化学外的非流通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并转送给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本公告内容仅涉及上述第一步骤,公司将另行公告股改方案实施的第二步骤情况;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2月10日、除权日为2009年2月11日、流通股股东新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2月12日;
●本公司股票在股改方案实施完毕之前继续停牌。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8年12月19日经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已刊登在2008年12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采取“公积金转增股本+债务豁免”的组合方式。
1、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0股,除华星氟化学外的非流通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并转送给流通股股东,送股数为5,065,825股,实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3,125,000股。
2、豁免债务
华星氟化学通过豁免公司1,400万元债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二)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改方案中的“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将分成两个步骤逐步实施:第一步,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0股;第二步,除华星氟化学外的非流通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并转送给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华星氟化学完成豁免公司1,400万元债务。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1、股改方案中“公积金转增股本后送股”部分的实施情况表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持有10股将增加为12.50股,除华星氟化学外的非流通股股东的股改对价支付将在实施的第二步进行。
2、股改方案中“豁免债务”部分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债务的声明》,华星氟化学声明在本公司临时股东会议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立即豁免本公司1,400万元债务。鉴于2008年12月19日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述声明已达到生效条件。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登记日、除权日、上市流通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登记日:2009年2月10日,
除权日:2009年2月11日,
流通股股东新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09年2月12日。
四、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全体股东公积金转增股本步骤)的实施对象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登记日(2009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除权日为2009年2月11日,流通股股东新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2月12日。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全体股东公积金转增股本步骤)中的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发起人国家股 | |||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 |||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 |||
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 |||
发起人自然人股 | |||
非发起人国家股 | |||
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 |||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 35,190,300 | 8,797,575 | 43,987,875 |
非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 |||
职工股 | |||
配售( ) | |||
其它 | |||
非流通股份小计 | 35,190,300 | 8,797,575 | 43,987,875 |
普通股(A股) | 15,309,700 | 3,827,425 | 19,137,125 |
特种股(B股) | |||
流通股份小计 | 15,309,700 | 3,827,425 | 19,137,125 |
股份合计 | 50,500,000 | 12,625,000 | 63,125,000 |
六、其他事项
公司名称: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5号天鸿大厦403室(邮编:050000)
联系人:丛丽
电话:0311-85914663
传真:0311-85914726
电子信箱:hudakejiao600892@163.com
七、备查文件
1、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3、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