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公告
2009年0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09-00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
混合资本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2月4日,本公司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9]第8号),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混合资本债券。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1号》的有关规定,在混合资本债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做好债券发行及有关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在混合资本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发行情况。
本公司混合资本债券发行结束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本公司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有关公告详见2008年11月4日和2008年11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