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09年0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9-0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2月4日以书面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应参加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下属公司上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实大厦14461.81平方米房产作抵押,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贷款,贷款期限9个月,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行政全权办理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远东国际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第三总部西南分部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上海远东国际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为贷款主体,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第三总部西南分部申请4亿元综合授信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及上海远东国际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月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