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三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西路2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小兰董事长
6、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公告刊登于2009年1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88,521,05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7.51%。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0,520,96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000,099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自2006年以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了科学、专业的审计服务,为公司内控管理的完善和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繁忙的原因,经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为本公司提供2008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公司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08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4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09年1月12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改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决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鉴于此,同意公司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88,521,059 | 88,521,059 | 0 | 0 | 100%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赵雅楠 李欲晓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