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9年0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鉴于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增利基金”或“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6)将进行系统升级以进一步完善交易功能,为保护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决定,从2009年2月10日暂停办理中银增利基金的如下基金部分转换业务。
一、暂停基金范围
本基金暂停转换业务适用于中银增利基金转换为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中银中国基金(163801)、中银增长基金(163803)、中银收益基金(163804)、中银策略基金(163805)。
本基金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中银货币基金(163802)之间互转,以及中银中国基金、中银增长基金、中银收益基金、中银策略基金转换为本基金,均按照本公司2008年12月30日公告的《关于开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照常办理。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中银增利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三、暂停办理机构
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的营业网点及通过网上直销的方式。
四、基金转换费率
照常办理的转换业务转换费率不变,暂停部分的转换业务将在恢复办理后另行公告转换费率。
上述公告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6日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