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2月2日下午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伟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张大放先生和董事杨承明先生以传真形式递交的《辞职报告》。赵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张大放先生因工作变动和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职务;杨承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因赵伟先生、张大放先生和杨承明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职位空缺的补选工作和相关后续工作。
在此,公司董事会对赵伟先生、张大放先生和杨承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联油 公告编号:2009-007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布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8之规定,本公司股票已于2008年12月26日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在此期间,公司若完成整改工作或此次整改结果获海南证监局验收通过,公司股票将在整改方案披露当日复牌并恢复交易。否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4.1.1和14.3.1 之规定,若停牌超过2个月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在被停牌两个月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恢复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两个月内,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如公司在股票被暂停上市两个月内,仍然未完成整改或虽完成整改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此次整改有可能会导致本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如本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之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目前,本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裁定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过户一事向律师、法院等相关人员及部门进行沟通、问询,并积极着手准备相关事宜。对于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