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9年2月6日在上海好望角大饭店(肇嘉浜路500号)承嘏厅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64人,代表股份总数183,643,15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8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吕明方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附属企业上海实业联合集团商务网络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3,643,153股,其中:
同意181,479,995股,占98.8221%;反对2,162,860股,占1.1778%;弃权 298股,占0.0001%。
三、公证、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由上海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