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上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2月6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顺城大道古中寺街8号新华国际酒店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学平先生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16,889.637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3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光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889.6371万股, 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89.6371万股, 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89.6371万股, 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89.6371万股, 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