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泰”)接到第三大股东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上海国际”)通知,该公司近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了减持。截止至2009年2月6日收盘,新上海国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威尔泰股份2,360,000 股,占威尔泰股份总额的3.78%;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威尔泰股份758,500股,占威尔泰股份总额的1.22%。截止目前, 新上海国际已累计出售威尔泰股份3,118,500股,占威尔泰股份总额的5.00%。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 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 | 减持方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008年9月 | 590,000 | 8.904-9.43 | 竞价交易 | 0.946 |
2008年12月 | 590,000 | 7.703-8.0 | 竞价交易 | 0.946 |
2009年1月 | 590,000 | 8.25-8.60 | 竞价交易 | 0.946 |
2009年2月 | 590,000 | 9.08-9.42 | 竞价交易 | 0.946 |
2009年2月 | 758500 | 8.13 | 大宗交易 | 1.216 |
本次减持后,新上海国际仍持有威尔泰2,500,375股,占威尔泰股份总额的4.0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新上海国际所持有威尔泰股份的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请见2009年2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刊登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9-004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威尔泰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58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29号宏基中心4楼405室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29号宏基中心4楼405室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08年2月6日
声明
1、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出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威尔泰或公司 指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29号宏基中心4楼405室
注册资本:壹佰美元
公司注册证书号码:384452
商业登记证号码:16253807
法人代表:余敏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投资持股
公司股东:Eaglesk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联系电话:00852-23698989
联系人:余敏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其他国家居留权 | 兼职 情况 |
1 | 余敏敏 | 董事长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无 | 总经理 |
2 | Eaglesk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 | 百慕大 | — | —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Eaglesk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 100 美元 | 100% |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出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将持有威尔泰2,500,375 股,占威尔泰总股本的4.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威尔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威尔泰股份前持有威尔泰股份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威尔泰的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618,87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0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尔泰发行新股时承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承诺期期满后,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依据上述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限售股份5,618,875股于2007年8月2日可上市流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截至到2009年2月6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威尔泰股份2,360,000 股,占威尔泰股份总额的3.78%;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威尔泰股份758,500股,占威尔泰股份总额的1.22%;以上合计出售威尔泰股份3,118,500股,占威尔泰股份总额的5.00%,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 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 | 减持方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008年9月 | 590,000 | 8.904-9.43 | 竞价交易 | 0.946 |
2008年12月 | 590,000 | 7.703-8.0 | 竞价交易 | 0.946 |
2009年1月 | 590,000 | 8.25-8.60 | 竞价交易 | 0.946 |
2009年2月 | 590,000 | 9.08-9.42 | 竞价交易 | 0.946 |
2009年2月 | 758,500 | 8.13 | 大宗交易 | 1.216 |
2、截至到2009年2月6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威尔泰2,500,375 股,占威尔泰股份总额的4.0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上节披露的股份买卖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4656465-666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敏敏
签署日期:2009年2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虹中路263号 |
股票简称 | 威尔泰 | 股票代码 | 00205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29号宏基中心4楼405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注: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 | ||
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 |||
赠与 □ | |||
其他 √ 大宗交易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5,618,875 持股比例:9.0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数量:2,500,375 变动后比例:4.0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敏敏
日期:2009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