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九)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2008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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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6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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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2004年6月28日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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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3、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3)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4)证券交易费用;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差别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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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不向投资者收取。
2、赎回费
赎回费率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分为四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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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75%用于支付销售代理费用和注册登记费用等相关手续费,25%归基金资产。
3、申购、赎回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许可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公开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泰信先行策略开放试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结合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近半年的投资经营情况,对2008年8月12日公告的《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8年第2号)》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更新。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第三节“基金管理人”部分:
(1)在“一、基本情况”部分,法定代表人由“朱崇利”变更为“孟凡利”,并更新了公司旗下基金总规模情况。
(2)在“三、主要人员情况”中,董事会成员“朱崇利先生”变更为“孟凡利先生”、“张牧农先生”变更为“相开进先生”;监事会成员中增加“张牧农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朱崇利先生”变更为“孟凡利先生”;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中相关人员的职务信息进行了更新。
3、第四节“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注册资本及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远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他代销机构的概况进行了相应的更新。
5、第六节“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在“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增加了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远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第七节“基金的转换”部分,补充了截止2008年12月28日,泰信先行策略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可转换情况,并增加“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部分的内容,列示了截止2008年12月28日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销售机构情况。
7、第九节“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本基金2008年第4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重新调整了“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未经审计)。
8、第十节“基金的业绩”部分,修订了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规定格式要求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9、在第十二节“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在原文最后增加了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的注释。
10、第十七节“风险揭示”部分,在“三、声明”中增加了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远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第二十节“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12、第二十二节“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汇总了本报告期内已经披露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信息。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1,904,017,215.45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17,706,311.45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486,518,539.00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1,435,204,987.90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 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 ③ | ②-④ |
20081001-20081231 | -7.34% | 1.20% | -9.12% | 1.95% | 1.78% | -0.75% |
20080701-20081231 | -18.93% | 1.28% | -21.21% | 1.93% | 2.28% | -0.65% |
20080101-20081231 | -48.15% | 1.92% | -47.05% | 1.98% | -1.10% | -0.06% |
20070101-20071231 | 126.73% | 2.10% | 99.77% | 1.50% | 26.96% | 0.60% |
20060101-20061231 | 108.35% | 1.37% | 78.37% | 0.91% | 29.98% | 0.46% |
20050101-20051231 | -1.32% | 1.07% | -4.80% | 0.93% | 3.48% | 0.14% |
20040628-20081231 | 127.70% | 1.60% | 47.55% | 1.32% | 80.16% | 0.28% |
申购金额(元) | 申购费率 |
50万以下 | 1.50% |
50万≤M<100万 | 1.20% |
100万≤M<250万 | 0.75% |
250万≤M<500万 | 0.50%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0-90天 | 0.5% |
91-180天 | 0.35% |
181-365天 | 0.18% |
366-730天 | 0.1% |
731天及以上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