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2月6日、9日、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征询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公司目前正在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达集团)商讨拟以现金分期支付方式收购其持有什邡宏达金桥酒店98%股权(账面价值约为0.83亿元)、宏达集团控股子公司四川宏达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账面价值约为1.78亿元)和宏达集团持有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9%股权(账面价值约为1.63亿元)的相关事宜,账面价值合计约为4.24亿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止2009年2月10日,双方还未就上述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未签署任何协议,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未来三个月内对本公司没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新股等重大事项,控股股东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