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于2002年3月颁布了《关于实施国债净价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净价交易技术方案》,对国债实施了净价交易制度。为了更好地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本所拟对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实施净价交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一、净价交易概念
净价交易是指在债券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
实行净价交易方式后,所有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的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均按净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结算价为全价即成交价与每百元应计利息额之和。
上述四类债券在发行期间,如采用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上网分销发行的方式,交易系统按全价模式进行揭示、报盘、交易及结算,不计算和揭示净价交易模式下的应计利息额。
二、实行净价交易应具备的技术条件
1.交易系统:按每百元债券价格的净价进行报盘、竞价、撮合、成交。
2.结算系统:按净价加应计利息额即全价进行资金的冻结、清算交收。
3.券商电脑系统:
委托系统中的柜台系统、电话委托、自助终端、网上委托各种方式,均按每百元债券价格的净价进行报盘;
行情揭示系统需揭示每百元债券价格的净价、每百元债券所含的应计利息;并需揭示成交金额和结算金额中的至少一个;
交割单打印系统需揭示每百元债券价格的净价、每百元债券价格所含的应计利息、结算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结算金额。
三、相关计算方法
1.全价=净价+应计利息
2.成交金额=净价×成交量
3.结算金额=全价×成交量
4.份额实行T+0交收的债券的计息天数=本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目前实行T+0交收的债券品种有国债、企业债券和分离交易可转债。
份额实行T+1交收的债券的计息天数=本付息起息日至交收日的前一自然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债权登记日进行除息),目前实行T+1交收的债券品种有公司债。
闰年2月29日均不计算利息。
5.应计利息
(1)附息式债券:每年定期支付利息,到期时一次偿还本金的债券。
应计利息=债券面值×日利率×计息天数
日利率=票面利率÷365天
票面利率:①固定利率型债券指发行的票面利率
②浮动利率型债券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2)零息式债券:以票面面值发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
应计利息=债券面值×日利率×计息天数
日利率=票面利率÷365天
(3)贴现式债券:以折扣方式发行,到期以票面价值兑付的债券,票面价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即为债券的利息。
应计利息=(100-发行价格)×计息天数÷债券存续天数
债券存续天数:起息日至到期日的实际日历天数
6.年度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
7.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电脑系统按默认位数全额计算。交割单应计利息总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四、测试准备工作
请各会员单位按上述要求在2009年2月底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本所将择机进行全网测试。正式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技术:0755-25918206
业务:0755-25918532
结算:0755-25946048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净价交易技术方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净价交易技术方案
深交所拟于近期对债券实施净价交易制度,现将相关技术方案颁布如下。
本方案所述的“债券”,仅指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四类债券品种。其中,【111000,111999】是企业债券的证券代码区间;【112000,112999】是公司债券的证券代码区间;【115000,115999】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代码区间。
一、债券净价交易的实施原则
1.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以成交价格和每百元债券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以结算金额(结算价格*成交量)为基数计算交易经手费等费用。
2.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应同时显示债券净价价格和每百元应计利息额。
二、数据接口相关字段定义
债券净价交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6)的基础上实现,相关字段定义如下:
1.证券信息库(SJSXX.DBF)和新证券信息库(SJSXXN.DBF)
1)XXSNLR(上年每股利润,SJSXX.DBF数据库中的字段10和SJSXXN.DBF数据库中的字段12):对附息和零息债券,存放票面年利率;对贴现债券,存放贴现发行价。
2)XXBNLR(本年每股利润,SJSXX.DBF数据库中的字段11和SJSXXN.DBF数据库中的字段13):存放每百元债券应计利息。
3)XXSSRQ(上市日期,SJSXX.DBF数据库中的字段15和SJSXXN.DBF数据库中的字段18):对附息债券,存放本次付息起息日;对零息和贴现债券,存放发行起息日。
4)XXDJRQ(到期/交割日,SJSXX.DBF数据库中的字段16和SJSXXN.DBF数据库中的字段20):存放债券的到期日。
2.行情库(SJSHQ.DBF)
1)债券的昨日收盘价、今日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成交价、最低成交价、买卖盘信息中的五个买价位和五个卖价位等字段为净价,成交金额以净价价格计算。
2)HQSYL1(字段11:市盈率1):每百元债券应计利息额。该值按“4舍5入”原则精确到0.01元,只可作为行情揭示用。
3)HQSYL2(字段12:市盈率2):对于国债,存放到期收益率,供市场参考用,其到期收益率采取单利计算,公式为:
■
式中:y 为到期收益率;
PV 为债券全价(等于成交价格加应计利息);
D 为交易当日至债券兑付日的实际天数;
FV 为到期本息和。
对于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发布到期收益率,该字段取值为0。
3.委托库(SJSWT.DBF)和回报库(SJSHB.DBF)
对于债券,委托价格(WTWTJG)和成交价格(HBCJJG)均为净价。
4.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
每日收市后通过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向证券营业部发送下一交易日的债券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数据。GFYWLB(字段4:业务类别)为‘X1’的记录,为债券每百元应计利息额的数据。各字段说明如下:
1)GFXWDM(字段1:席位代码):证券营业部的席位代码;
2)GFZQDM(字段2:证券代码):债券代码;
3)GFYWLB(字段4:业务类别):为‘X1’;
4)GFWTXH(字段6:委托序号):表示计息日期(CCYYMMDD);对于公司债券,GFWTXH为交收日的前一日历日,对于非公司债券,GFWTXH为下一交易日期;
5)GFWTGS(字段7:委托股数):表示应计利息天数;
6)GFQRGS(字段8:确认股数):表示债券每百元应计利息额分母;
7)GFZJJE(字段9:资金金额):表示债券每百元应计利息额分子;
8)GFZJJE/GFQRGS表示下一交易日(T+1日)的债券每百元应计利息额,单位为元,保留8位小数;
9)GFFSRQ(字段11:发送日期):表示数据发送当日日期(T日);
10)其他未涉及的字段为空格。
5.证券交易统计库(SJSTJ.DBF)
对于债券,证券交易统计库SJSTJ.dbf中的TJMRZJ(字段4:买入资金)和TJMCZJ(字段6:卖出资金)均为结算金额。所有与金额相关的字段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