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经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所同意自2月16日起,“08宝钢债”可作为质押券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对应的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5016,简称为“08宝钢质”。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