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2月3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
2009年2月13日,公司以电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51%的出资比例为控股子公司京泰发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3亿元人民币,具体贷款利率、期限以京泰发电与该银行签定的贷款合同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09-08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泰发电);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1.53亿元;
●京泰发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累计为其担保额度:无(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115,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2月13日,经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51%的出资比例为控股子公司京泰发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3亿元人民币,具体贷款利率、期限以京泰发电与该银行签定的贷款合同为准。
京泰发电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塔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文涛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152723000001656
设立日期:2007年11月29日
主要经营范围:煤矸石发电、销售
目前负责建设内蒙古准格尔酸刺沟煤矸石电厂2×300MW机组工程,预计2009年年底投产。
三、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1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41%,其中: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为参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京能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51%的出资比例为控股子公司京泰发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3亿元人民币,具体贷款利率、期限以京泰发电与该银行签定的贷款合同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京泰发电负责建设内蒙古准格尔酸刺沟煤矸石电厂2×300MW机组工程项目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为其用于项目建设所需的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1.5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同意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