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秉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杨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 《关于公司更换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鉴于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合并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我公司拟改聘合并后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姚殿礼、于立、陈树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任符合公司治理要求,拟聘任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资质要求。本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确认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9年3月2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更换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截至2009年2月27日下午交易日结算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具备以下条件的请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30分钟到公司行政管理部登记参加股东大会。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五)其他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后革街
3 、会议联系电话:0411-86459159 0411-86459992
4 、会议联系传真:0411-86458328
5 、邮政编码:116035
6 、联系人:原隆欣、王薇、王翰昕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受托日期: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