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出资组建中海财务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经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中国海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财务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2月13日签署出资协议,将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占中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25%。此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6.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东大名路700号。中国海运为一家大型航运企业,业务横跨多个地区、行业及国家。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注册资本33.26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市源深路168号,主营沿海、远洋、长江货物运输、国际旅客运输、船舶租赁、货物代理代运业务等。
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运),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1.42亿元,注册地为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308号,主要业务为出租非集装箱船舶,以及陆岸产业的宾馆服务、航运配套服务、物业经营、医疗卫生、物业管理、工程监理和后勤保障等业务。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海盛),注册资本5.81亿元,注册地在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主要经营国内沿海、近洋航线货物运输以及长江中下游各港间货物(含液体危险品)运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着平等自愿,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各出资方一致同意申请设立中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中国海运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占中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广州海运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中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本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占中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中海发展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占中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中海海盛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中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5%。
各出资各方保证,在中海财务公司筹建申请获得银监部门审批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共同签署《股东投资协议书》,并足额认缴出资额。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海财务公司将从事向合资方及其各自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提供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服务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中海财务公司之成立预期将为本公司带来可观之经济效益。以中海财务公司为平台,合资方之富余资金可充分运用。此外,中海财务公司可提高合资方资金结算之效率,提高资金之周转速度,有效降低有关结算成本,增强合资方抵御财务风险能力。
鉴于上述各项,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交易属日常业务并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对公司及其股东而言均公平合理。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