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9年2月12日、13日、16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管理层询证及书面函证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除2009年1月23日披露的公司2008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股票暂停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及本日公告的公司股票暂停交易风险第二次提示公告外,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截至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二周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信息以指定的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 600372 证券简称:*ST昌河 编号:临2009 — 05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上市风险第二次
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就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已于2009年1月23日披露了2008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二、公司已于2009年1月23日披露了公司股票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08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公司股票将于披露2008年度报告之日起(2009年4月10日)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