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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C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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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02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C26版)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550,000,000.00-550,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550,000,000.00-550,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26,171,593.008,025,594,640.50 208,477,780.81 2,465,000,135.76 909,225,103.9412,834,469,254.01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彬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广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碧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金额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226,171,593.008,009,828,989.95 208,477,780.81885,149,005.6710,329,627,369.4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226,171,593.008,009,828,989.95 208,477,780.81885,149,005.6710,329,627,369.4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226,171,593.00-1,226,171,593.00 43,274,319.49303,636,863.87346,911,183.36
    (一)净利润    432,743,194.87432,743,194.87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432,743,194.87432,743,194.8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3,274,319.49-129,106,331.00-85,832,011.51
    1.提取盈余公积   43,274,319.49-43,274,319.4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85,832,011.51-85,832,011.51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226,171,593.00-1,226,171,593.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1,226,171,593.00-1,226,171,593.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452,343,186.006,783,657,396.95 251,752,100.301,188,785,869.5410,676,538,552.79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上年金额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550,000,000.001,871,306,774.40 176,547,337.94614,275,019.843,212,129,132.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550,000,000.001,871,306,774.40 176,547,337.94614,275,019.843,212,129,132.1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76,171,593.006,138,522,215.55 31,930,442.87270,873,985.837,117,498,237.25
    (一)净利润    319,304,428.70319,304,428.7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319,304,428.70319,304,428.7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26,171,593.006,688,522,215.55   6,814,693,808.55
    1.所有者投入资本126,171,593.006,688,522,215.55   6,814,693,808.55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31,930,442.87-48,430,442.87-16,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1,930,442.87-31,930,442.87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6,500,000.00-16,500,000.00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550,000,000.00-550,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550,000,000.00-550,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26,171,593.008,009,828,989.95 208,477,780.81885,149,005.6710,329,627,369.43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彬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广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碧宏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9.4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1)合并范围变动及原因

    本期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保利荔城、兴合咨询、盛隆商务、广州金地、保利锦汉、阳江保利、南海一号、南海水城、武汉百合、天津保利、上海建壅、丹东保利、广州怡顺、保利青岛、长春物业、长春恒富、新都保利。具体增加原因为:

    注1-1、保利荔城是保利广州于2008年1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注1-2、兴合咨询是保利广州于2008年9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

    注1-3、盛隆商务是广州会展于2008年9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

    注1-4、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于2008年1月取得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2008年1月起,本公司将广州金地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注1-5、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于2008年7月取得保利锦汉51%股权。2008年7月起,本公司将保利锦汉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注1-6、阳江保利是本公司于2008年4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注1-7、南海一号是阳江保利于2008年9月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6,666万元,阳江保利持股比例为75.01%。

    注1-8、南海水城是华南实业于2008年5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注1-9、武汉百合是保利武汉于2008年11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注1-10、天津保利是本公司于2008年1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注1-11、上海建壅是上海建锦于2008年5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注1-12、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辽宁保利于2008年2月取得丹东天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并更名为丹东保利天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2月起,本公司将丹东保利纳入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2008年3月,丹东保利增加注册资本至10,0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对丹东保利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注1-13、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恒利置业于2008年1月取得广州怡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2008年1月起,本公司将广州怡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注1-14、保利青岛是本公司于2008年3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注1-15、长春物业是长春六合于2008年2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

    注1-16、长春恒富是本公司于2008年5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注1-17、新都保利是保利成都于2008年4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本期合并范围减少的子公司包括北京政泉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政泉公司”)和北京浩泉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浩泉公司”),原因为:

    2008年4月,为履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政泉公司合作事宜的民事调解书,北京保利与政泉公司原股东北京金浩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浩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原股东”)及其关联方签订系列协议,约定:原股东应付保利北京的回购政泉公司款1,371,960,780.00元由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盘古投资”)承担;盘古投资将其开发的七星摩根广场A座写字楼整栋房产以1,371,960,780.00元的价格整体预售给北京保利;上述债务与北京保利应付的购房款抵消;自2008年6月1日起的六个月内,盘古投资有权按不高于15.5718亿元的价格溢价回购该房产。2008年4月底,债务抵消手续完成,北京保利按约定将其持有的政泉公司80%股权转让给原股东,至此,北京保利与政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浩泉公司不再存在股权和控制关系。

    (2)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本公司持有沈阳盛华50%的股权,该公司的五名董事其中三名由本公司委派,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因而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注3-1、2008年1月,广州思睿达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保利地产代理有限公司;2008年6月,保利代理增加注册资本到10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对保利代理的持股比例不变,2008年10月,本公司以630万元的价格收购保利代理4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保利代理100%的股权。

    注3-2、按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的约定,湖南保利享有长沙永峰100%的收益权。

    注3-3、2008年8月保利武汉以现金208万元对武汉物业公司进增资,增资后,保利武汉持有武汉物业90.16%的股权。

    注3-4、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2008年4月保利沈阳将其持有的沈阳物业80%股权转让给辽宁保利,同时沈阳物业增加注册资本至300万元,增资后辽宁保利对沈阳物业的持股为90%,广州物业持股10%。

    注3-5、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于2008年4月取得保利(长春)地产投资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更名为长春市轻轨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对长春六合的持股比例增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