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2月1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控股股东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8亿-10亿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进行增资,并由其竞买三鹿集团的破产财产。
根据三鹿集团管理人提供的相关审计、评估报告摘要内容,公司已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中披露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以及三家投资权益所在公司的经审计的简要资产负债表。因尚未正式提交竞买申请,本公司目前无法获得拟竞买的破产资产的正式审计、评估报告,本公司将在与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竞买获得上述破产财产后披露审计、评估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7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1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已经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如下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2009年2月16日、2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2009年2月14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三鹿集团部分破产财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时披露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详见上述公告当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电话咨询公司管理层和控股股东,截止目前,除上述公告事项外,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上述已公告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