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接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关于变更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保荐代表人梁亮先生工作发生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国盛证券现安排严永军先生接替梁亮先生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编号:2009-004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2月16日、2月17日和2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向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询证,确认未来三个月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2月16日、2月17日和2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针对近期公众媒体所关注的控股子公司中山中炬森莱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莱公司”)生产经营的镍氢电池业务,进行了核实(详见本公司2月17日《关于下属中山中炬森莱高技术有限公司动力电池项目情况的说明公告》),森莱公司的动力电池目前尚未进行批量生产,被国家列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现代交通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尚待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
2、经向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询证,确认未来三个月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在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