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2月13日,公司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2月18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并调整蒙大新能源公司现有股东出资比例。即注册资本由9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出资比例调整为:本公司占75%;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25%。
因戴志康董事为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做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2009年3月6日(星期五)上午9点,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9—010
关于向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蒙大新能源”)项目建设的需要,经该公司股东初步协商,拟增加注册资本,同时调整对蒙大新能源的出资比例。即注册资本由9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出资比例调整为:本公司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75%;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证大”)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25%。
2008年8月19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08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经会议审议同意向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蒙大新能源”)增资,蒙大新能源注册资本由30,000 万元增加至9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金额占蒙大新能源注册资本的55%,出资金额为49,500万元;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金额占蒙大新能源注册资本的45%,出资金额为40,500万元。在蒙大新能源目前注册资本金尚未全部到位的情况下,经本公司与上海证大协商同意调整对蒙大新能源的出资比例,本公司及上海证大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蒙大新能源的出资。
根据蒙大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及本次增资金额,本公司将累计向蒙大新能源出资75,000万元;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累计向蒙大新能源出资25,000万元。
因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双方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属重大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获独立董事张银荣、郭连恒、秦志宏的事前认可,并经公司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戴志康董事为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需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镇;
法定代表人:戴志康;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化工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及招商引资。
(2)本次调整出资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前,蒙大新能源注册资本:9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49,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上海证大出资40,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本次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后,蒙大新能源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7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上海证大出资2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三、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出资方:本公司;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金额:蒙大新能源注册资本由90,000万元增加到100,000万元,本次累计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本公司对蒙大新能源的出资金额由49,500万元增加至75,000万元,本公司增加出资金额25,500万元;
上海证大对蒙大新能源的出资金额由40,500万元减少至25,000万元,上海证大减少出资金额15,500万元;
交易定价:出资按1:1折为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本公司和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以现金出资;
生效日期: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四、投资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蒙大新能源股东本次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是在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对蒙大新能源的园区及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任何不利影响。蒙大新能源本次增资,有利于解决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加快蒙大新能源的园区及项目建设进度。
目前,蒙大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取得了探矿权证,采矿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在未来几年中,公司将以蒙大新能源基地为平台,立足当地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打造一个规模经济、技术先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环境良好的现代化新能源化工基地,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蒙大新能源本次增资,有利于加快蒙大新能源的园区及项目建设进度;
2、蒙大新能源股东本次调整出资比例,对蒙大新能源的园区及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任何不利影响。
3、本次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作价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4、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9—01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公司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以九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3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座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同时调整出资比例,本公司出资比例由55%调整为75%;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由45%调整为25%。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09年2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 2009年3月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座16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凡出席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或法人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续。
四、其他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39874
传 真:0477-8539874
联 系 人: 华阳 裴志强
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