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因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2月17、18、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询问公司大股东及管理层,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2月17、18、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来三个月内无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经向大股东核实,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公司获悉,国家对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相关部委也出台了规定,鼓励在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近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在京为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授牌,进一步明确了财政补贴的标准,并对推进试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目前该政策未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