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2月19日召开,形成决议如下: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2月19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
3、主持人:董事长王宪榕女士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就《关于资产置换暨股权转让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75,286,2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43,194,856股的14.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资产置换暨股权转让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75,146,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2%;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招文先生和黄臻臻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