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售流通股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 | ─ | ─ |
大宗交易 | 2009年2月19日 | 1000 | 1.78% | |
其它方式 | ─ | ─ |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9,003.29 | 16.05% | 8,003.29 | 14.2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03.29 | 16.05% | 8,003.29 | 14.2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是 √否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否 √不适用
三、备查文件
无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国恒铁路 股票代码:000594 公告编号:2009-00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接到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鑫业”)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赤峰鑫业因向北京锐银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拆借资金,质押国恒铁路股份25,000,000 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4.46%)。2009年2月16日,赤峰鑫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此笔股份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赤峰鑫业因向上海成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拆借资金,质押恒铁路股份10,000,000 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1. 78%)。2009年2月20日,赤峰鑫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此笔股份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两次总计解除质押股份数为3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4%。截止本公告日,赤峰鑫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0,032,8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26%。两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赤峰鑫业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有7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8%)。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