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二00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6届12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以传真或邮件方式收到了会议文件并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美都经贸浙江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美都经贸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经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清河闸弄35号叶青苑38幢,法定代表人孟勇明,主要经营业务为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纺织品、百货、汽车的销售,售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等。美都经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目前拥有其90%的股权。
因美都经贸业务发展需要,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和4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美都经贸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意为美都经贸向渤海银行杭州分行的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目前美都经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本次为美都经贸提供担保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且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相关程序和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9年3月9日(周一)上午10:00在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3月9日(周一)上午10:00开始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 审议《关于向美都经贸浙江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3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参加会议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3月4日(周三)----2009年3月6日(周五),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时。
2、 登记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3、 会期半天,会议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4、 联系人:王爱明、王勤
邮政编码:310005
联系电话:0571-88301613、88301388
传真: 0571-8830160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 2月21日
后附:授权委托书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____________出席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