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2009年02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09-006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昨日获悉,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西路支行与被告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08)涌民二初字第3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因执行需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轮候冻结被执行人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国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持的“南宁百货”(证券代码:600712)限售流通股12708822股及孳息。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份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将对该事项继续关注,依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0 0 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