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注意到,2009年2月19日《证券时报》刊发了一篇标题为《潍柴动力抄底海外月末见分晓?》的文章,该文章涉及:
传闻(1)本公司有意收购通用汽车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的一家汽车零件制造分厂。
传闻(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投资800万欧元在法国南部罗讷河口省,成功地并购了法国的MOTEURS BAUDOUIN(博杜安)股份有限公司。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1)部分属实。经核实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与上述该公司在2008年12月份进行过初步接触,就技术、产品及其它方面合作的可能性进行了初步探讨和调研,并未与该公司股东就收购事项进行过接触。目前尚未达成任何关于合作的任何意向或协议,也没有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具有收购意向的建议,本公司没有进入关于收购的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如有进一步进展,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规章规定及时进行相应披露。
传闻(2)部分属实。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23日以299万欧元竞拍获得法国MOTEURS BAUDOUIN股份有限公司(“博杜安公司”)的相关资产,该资产的账面价值约为1381.77万欧元。目前,资产转让合同尚未签署,该收购项目正在履行相关行政审批程序。
博杜安公司注册资本为355万欧元,注册地址位于法国普罗斯旺地区卡西市,具有100多年的历史。博杜安公司专业从事发动机及驱动总成的设计、开发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发动机、齿轮箱、传动轴和螺旋桨等。
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将获得博杜安的产品、技术和品牌,促进本公司进一步开拓国外市场,借鉴全球化发展定位的产品研发和技术管理经验,扩大本公司的产品配套范围,推动业务的协同发展。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该项交易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条规定的应披露交易标准,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收购行为。
三、其他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没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情况。
四、必要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