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订于2009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十时正在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本公司三会议室,举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适用于公司A股股东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司H股股东另行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9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十时
3、会议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本公司三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终止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2、逐项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2.3债券期限
2.4募集资金用途
2.5债券利率
2.6担保条款
2.7发行债券的上市
2.8决议的有效期
2.9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股东
截至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通知)。
2、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如不能亲自出席,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09年4月10日、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国菊/纪红 电话:023-68842582 传真:023-68849520
6、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23日
附件1: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一)普通决议案 | ||||
1 | 审议《关于公司终止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 |||
(二)特别决议案 | ||||
2 | 逐项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2.1 | 发行规模 | |||
2.2 | 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 |||
2.3 | 债券期限 | |||
2.4 | 募集资金用途 | |||
2.5 | 债券利率 | |||
2.6 | 担保条款 | |||
2.7 | 发行债券上市 | |||
2.8 | 决议的有效期 | |||
2.9 |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
附件2:股东登记表式样: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